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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预报名工作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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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4-24 13:30:5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关于开展“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”

赛项预报名工作的通知
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:

    为做好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筹备工作,了解各地拟参与赛项的基本情况,现启动赛项预报名工作。预报名赛项范围包括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拟设中、高职赛项,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,参考赛项说明(附件1),提出拟参赛项目及拟报名参赛队数量(一般团体赛每项不超过2个队,个人 赛每项不超过1个队)。预报名少于10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拟办赛项原则上将予以缓办。

    报名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计划单列市)为单位组队,团体赛不得跨校组队。计划单列市报名仅限中职项目。本科院校高职学生可以报名参加 高职组比赛。中、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参赛资格按照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(2013-2015年)》的有关要求执行。参加团体比赛的队伍和参加个人 赛的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,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一名参赛选手。

    请各地填写预报名反馈表(附件2、3),并于2013年5月2日前,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将反馈表发送至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并电 话确认。拟增加报名参赛队(人)数量的地区,需将本地区相应层次赛项省赛或省级(包括单列市、兵团)选拔赛的正式通知一并报送我司备案。大赛执委会将根据 各赛项承办地的实际承办能力、各地预报名和省赛开展情况、各地相关专业点布局和在校生数量等统筹确定各地区赛项参赛限额,并在正式报名通知中公布。





联系人:娄权鑫  吴清华

电话/传真:010-66096809

电子信箱:jchzc@moe.edu.cn

          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

         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产合作处

邮政编码:1008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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